汉堡
03/18/2005

AC诉Mattingly案和Balbuena诉Mattingly案

法律援助协会介入了一起由亲属寄养父母代表自身及青少年权利实践中心客户提起的联邦集体诉讼,该诉讼旨在质疑纽约市儿童服务管理局 (ACS) 和纽约州儿童与家庭服务办公室 (OCFS) 关于将儿童从亲属寄养父母身边带走的程序是否符合宪法。在我们代表客户提交了修改后的集体诉讼起诉状后,法院将这些案件分开审理并合并。我们的起诉状指控,由于以下原因,亲属寄养儿童被剥夺了实质性和程序性正当程序:ACS 的政策和做法是在并无真正紧急情况的情况下,以紧急情况为由将儿童从亲属家中带走;ACS 和 OCFS 未能提供关于非紧急情况下带走儿童的指导方针;以及 ACS 和 OCFS 未能为儿童提供在质疑带走儿童的行政程序中进行有效申辩的机会。 2007年,应儿童与家庭服务办公室(OCFS)的动议,法院驳回了我方客户提出的第四修正案诉讼请求,但裁定原告婴儿享有受保护的自由权,维护其与亲属寄养父母之间关系的完整性。2008年,纽约南区地方法院驳回了我方提出的集体诉讼认证动议,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也驳回了我方提出的上诉许可动议。在巴尔布埃纳案中,法院准许了OCFS和寄养机构被告提出的基于诉状的判决动议。此后,2008年,法院达成协议,巴尔布埃纳自愿撤回了其对儿童服务局(ACS)的诉讼请求。

2013 年,我们与 ACS 达成和解协议,我们的客户获得了金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