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1990
戴维斯诉纽约市住房管理局
法律援助协会代表超过100,000万个黑人和西班牙裔家庭提起集体诉讼,旨在挑战纽约市房屋管理局(NYCHA)在公共住房项目中蓄意且长期地进行种族定向,此举违反了1968年《公平住房法》。NYCHA为某些公共住房项目设定了种族配额,并通过指定代码等方式筛选租户以达到这些目标,这些代码仅用于指定白人家庭入住的项目。不久之后,司法部也提起诉讼,挑战NYCHA的种族歧视行为。
1992年,法律援助署与纽约市房屋管理局(NYCHA)达成一项同意令,其中包括一项永久禁令,禁止NYCHA继续实施种族隔离做法,强制要求NYCHA采用新的租户选择和分配计划(TSAP),并为部分受害者提供补救措施,包括为2,000个黑人和西班牙裔家庭提供公寓。该同意令还要求NYCHA在寻求修改TSAP任何条款之前,至少提前60天通知法律援助署,并赋予其“权利……向法院申请禁止拟议的修改,理由是其与[法律援助署]的条款不符”。1995年,法律援助署获得一项禁令,阻止NYCHA在白人比例超过30%的社区推行优先考虑工薪家庭的政策。NYCHA提出的这项政策阻碍了消除种族隔离的努力。 2002 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禁令,最高法院驳回了该市的复审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