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
09/23/1983

迪克森诉沙拉拉

法律援助协会代表超过20万名在1976年6月至1983年7月期间被社会保障署非法拒绝发放残疾福利的个人提起了这项集体诉讼。该案揭露了多年来社会保障署内部的指导方针,这些方针规定,某些特定医疗状况的个人会被自动或几乎自动地拒绝发放福利,因为他们的残疾被认为不够“严重”。联邦地方法院将此描述为“对残疾法规的系统性且隐蔽的滥用”。诉讼结果促使法院公平地中止了针对残疾福利拒绝决定的上诉时效,允许申请人即使未在60天的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未用尽行政救济途径,也可以对拒绝决定提出上诉。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于1995年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