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
03/25/1992

格拉布斯诉布朗案

2021年,纽约市与法律援助协会就其在提审法庭律师与客户面谈室使用监控摄像头违宪一事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市政府拆除了所有面谈室的摄像头。我们的诉讼源于1992年的一起集体诉讼,该诉讼挑战了纽约市拘留人员在提审前后所遭受的违宪待遇。1999年达成的一项和解协议要求市政府为提审前的律师与客户面谈提供保密的面谈室。

2015年,纽约市政府违反了同意令,在史坦顿岛新建的提审法庭的审讯室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市政府声称,由于视频中没有音频,且采用了遮蔽技术,因此并未侵犯个人受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保护的权利。2018年,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发布了一项宣告性命令,认定该监控行为符合宪法。

同年晚些时候,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该项命令,并将案件发回地方法院,指示其在权衡各方利益时,应更充分地考虑此类监视行为的寒蝉效应。由此促成了2021年的和解协议,而1999年最初和解协议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