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2004
JG诉米尔斯
法律援助协会提起了这项集体诉讼,挑战纽约市教育局 (DOE) 和纽约州教育厅针对处于或即将离开法院指定机构的青少年所采取的教育做法。双方达成和解,和解协议要求纽约市教育局在青少年从拘留或安置机构返回学校后,及时、妥善地安排他们重新入学,包括及时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IEP),并审查返校高中生的成绩单,以确定授予哪些学分。学生返回纽约市教育局后,学分证明表上的所有学分都必须授予,并且应评估成绩单,以确定是否可以授予任何额外的学分,并安排学生参加合适的课程。对于从儿童服务机构 (ACS) 安置返回的高中生(这些安置机构提供的教育不在纽约市教育局管辖范围内),校长必须审查学生的成绩单,以确定是否授予学分以及为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对于从格林堡十一号 (Greenburgh Eleven) 机构出院的学生,学校会向他们提供成绩单和一封解释信,说明如何将学分转换为纽约市教育局的学分。初中生应携带成绩单或其他记录其在留校或安置期间完成作业的报告返回所在社区学校。返校学校应参考这些信息来决定如何安排学生的课程,并评估学生是否已通过课程考核。针对纽约市教育局的索赔监督工作已于2016年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