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
09/25/2019

John Doe 诉 ICE

法律援助协会代表个人原告和非营利组织“纽约之路”(Make the Road New York)、“城市正义中心”(Urban Justice Center)、“家庭庇护所”(Sanctuary for Families)、“大门”(The Door)以及“纽约移民联盟”(New York Immigration Coalition)提起诉讼,挑战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在纽约州法院及其周边地区未经司法逮捕令逮捕非公民的政策的合法性。ICE在法院逮捕的受害者包括刑事被告、出庭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的父母,以及性别暴力、性侵犯、人口贩运和其他犯罪的幸存者。除了这些直接伤害外,ICE的做法还营造了一种恐惧氛围,使无数非公民无法主动或被动地进入纽约州法院。我们认为,ICE的政策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第五和第六修正案、纽约州普通法规定的在出庭和往返法院途中免受民事拘留的特权,以及《行政程序法》。

2020年9月,纽约南区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驳回了政府提出的驳回除我们第六修正案诉讼请求之外的所有诉讼请求的动议。法院同意,纽约州法律包含一项普通法特权,该特权免于在法院被捕,并且该特权已隐含地纳入联邦《移民和国籍法》;法院还同意,正如我们在诉状中所述,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在法院实施的逮捕行为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的请愿条款和第五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

我们的诉讼于2020年被中止,原因是纽约州总检察长和布鲁克林地区检察官提起的一起相关案件被上诉至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参见纽约州诉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案,466 F. Supp. 3d 439 (SDNY 2020)。这两起诉讼最终都在拜登政府执政期间被驳回,且不影响原告再次提起诉讼,因为拜登政府终止了特朗普时代的法院逮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