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
09/14/2016

里维拉诉马丁利

本案最初由兰斯纳和库比切克律师事务所代表两名亲属寄养父母和三名未成年子女提起,旨在向纽约市儿童服务管理局(ACS)及其签约的社会服务机构索赔,并寻求禁令救济和宣告性救济,理由是其在未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儿童从亲属寄养父母家中带走,侵犯了儿童不被非法扣押的权利。法律援助协会被指定代表三名未成年原告之一,即JC。JC几乎一生都与她的姑婆和姑公一起生活在寄养家庭中,后来被他们收养。2006年,JC被ACS的签约机构从他们的照料下带走近九个月。

2011年,联邦地方法院裁定,儿童福利局(ACS)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紧急移除JC及其移除后的政策并未违反正当程序。2012年,我们基于明显的法律和事实错误提出的联合复议动议被驳回。2014年,应JC的要求,我们被解除代理律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