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无需担心公共负担问题。以下情况不适用:
- 美国公民和申请入籍的人士。
- 合法永久居民(LPR),包括有条件永久居民,除非他们:
- 曾出国旅行且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80天;或
- 出国旅行,并且有《移民和国籍法》(INA) § 101(a)(13)(C) 中描述的某些刑事定罪或其他情况。
- 持有非移民签证但不打算申请绿卡的个人。
- 难民和寻求庇护者。
- 申请取消驱逐令的个人。
- 特殊移民青少年 (SIJ)。
- 特殊移民签证(SIV)持有者,包括符合条件的阿富汗和伊拉克国民。
- 《反妇女暴力法》(VAWA)的自诉人和申请人。
- U签证申请人和持有人。
- T签证申请人和持有人。
- 童年入境暂缓遣返(DACA)持有者。
- 临时保护身份(TPS)持有者。
- 根据以下规定调整身份的个人:
- 古巴调整法案(CAA)
- 《尼加拉瓜调整和中美洲救济法案》(NACARA)
- 《海地难民移民公平法案》(HRIFA);或
- 利比里亚难民移民公平法案(LRIFA)。